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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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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福建連江地方法院112年度執助字第000014號林政揚即林家毅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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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連院科112執助讓14字第113000096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政揚即林家毅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執助字第14號債權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政揚即林家毅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
讓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5-09
  • 更新日期:113-05-09
  • 發布單位: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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