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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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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防疫說明1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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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COVID-19疫情自110年7月27日起至8月9日降至二級警戒,本院依據司法院公布之「因應COVID-19疫情第二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考量現有設備及人員防疫安全,於第二級警戒期間之防疫作為如下:
一、 繫屬本院之個別案件,經法官或合議庭斟酌如符合遠距視訊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下,得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法官或合議庭亦得斟酌採取實體開庭。
二、 採「遠距視訊開庭」時,司法院已製作開庭操作手冊、教學影片提供連結參考。本院視訊軟硬體設備採用「U會議」系統,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請先向承辦股書記官洽詢,自備「U會議」系統軟硬體。
三、 如採實體開庭,本院法庭已設置透明隔板區隔,並以各案件類別之最大容留人數管控在庭人數,如為可公開之案件,旁聽席考量室內1.5公尺社交安全距離,現已採間隔座席(最多12位)。個案如必須在庭人數超過最大容留人數時,本院將視情況採取延伸法庭,或將旁聽人士移至一樓會議室以視訊方式旁聽。
四、 民事訴訟可採用線上起訴方式辦理,已繫屬之事件,相關文書請多利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或以電信傳真及電子郵遞設備傳送。
五、 聯合服務中心各項業務正常運作,但為減少感染風險建議民眾以電話或視訊線上諮詢(電話:0836-22477)。其他服務,得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款等方式辦理。
六、 民眾於警戒期間來院洽公,為減少人員接觸及等候時間,增加感染風險,請先來電告知洽辦事項。到院時請先主動告知身體狀況及過去14天內旅行史,如曾與疑似感染或確診者接觸或現場發燒(37.5度以上)或身體不適者,本院將禁止進入,並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進入本院請全程佩戴口罩,配合量測體溫、消毒及動線管制,並以手機掃描QR code或填寫實聯制表單等措施。如為自台返馬民眾需自主健康管理者,請於等候區等待本院專人處理,避免逕行進入本院。
七、 陳情業務正常運作,但避免感染風險,建議以受理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
等方式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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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便民-防疫說明1100726pdf
  • 發布日期:110-07-09
  • 更新日期:110-07-26
  • 發布單位: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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