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因應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6月28日有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字型大小:

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COVID-19疫情全國第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本院本於防疫優先原則,兼顧公務有效運作,相關作法如下:

一、繫屬本院之案件,除具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外,自即日起至6月28日止均暫緩開庭,已定庭期者,本院速以適當方法通知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改期。如在庭期前未接獲通知,亦請主動告知本院,避免遺漏。

二、前述有開庭必要性之例外案件,本院將儘量採取遠距視訊及以電子卷證提示之方式進行;其他案件,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認有改採遠距視訊方式進行,請先向承辦股書記官洽詢。

三、聯合服務中心之訴訟輔導服務僅接受電話或視訊線上諮詢。其他服務,改採郵寄、線上或多元繳款等方式,避免人員直接接觸。

四、民眾於警戒期間內,除非緊急必要,請儘量避免來院洽公。如有必要,亦請先來電告知洽辦事項。到院時請主動告知身體狀況,應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本院量測體溫、消毒及動線管制,並以手機掃描QR code或填寫實聯制表單等措施。如為自台返馬民眾需自主健康管理者,請於等候區等待本院專人處理。

檔案下載

  • 1100607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新聞稿第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doc
  • 1100607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新聞稿第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odt
  • 發布日期:110-06-07
  • 更新日期:110-06-07
  • 發布單位: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回頁首